据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确认2018年度河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通知》,河北邢台市平乡县等14个县(市、区)被授予“河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据了解,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等要求,省卫健委组织专家组分别对各市申报遴选的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单位进行了材料预审和现场技术评估,确认邢台市平乡县、邢台市桥西区、邯郸市肥乡区、衡水市冀州区、邢台市清河县、石家庄市栾城区、邯郸市复兴区、承德市双滦区、唐山遵化市、石家庄市裕华区、秦皇岛市卢龙县、保定市易县、邢台市威县、张家口市崇礼区等14个县(市、区)达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估要求,决定授予其“河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省卫健委要求,取得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总结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慢性病防控融入所有政策,促进慢性病防控工作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