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有关要求,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近日,宣化县法院制定出台《严禁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六不准”》,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划出红线。 《六不准》规定,不准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准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不准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准向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准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其他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不准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同时,对违反“六不准”的干警,将对照相关规定,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审执岗位、纪律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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