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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法院认真组织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

2015-06-10 1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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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近日,怀来县法院组织干警集中听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同志长期在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司法事业中,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他的感人事迹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的“邹碧华现象”。

  会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海鹰对全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要敢于担当,忠诚敬业,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三是要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自身素质;四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法治信仰,坚守法治道德,保持清正廉洁,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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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赟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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