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长安网讯,赤城县检察院秉持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打造阳光检务。连续两年投入106万元,建成并运行了“一厅二室三中心”硬件设施,包括检务公开大厅、法律图书室和涉案物保管室、12309举报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中心等,提前完成了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等“两微一端”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使用。 办案进度即时“电话告知” “您好,您是刘某某吗?刘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经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我院已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您可以依法行使以下权利……”2015年3月18日,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收到赤城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打来的电话,告知他案件办理的最新进度,让他既感意外,又非常欣慰。这是赤城县检察院依托“检务公开”信息化平台提供司法便民服务的新举措。 电话或短信告知办案进度,主动登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联系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案件办理信息告知诉讼参与人,包括四类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申诉人、赔偿申请人;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在单位。 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自运行以来,已接受法律咨询、权利义务告知、案件流程查询等“检务公开”事项105人次,电话或短信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度64人次,通过案管中心律师约见承办人15次。 “把当事人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儿” “没有检察院做主,我们的施工进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2014年6月2日,赤城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站长和张家口市施工方负责人紧紧握住案管中心工作人员的手,动情地说。 2014年5月1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刘某驾驶一辆蓝黑色面包车,携带液压钳来到赤城县镇宁堡乡野鸡山隧道盗窃电缆65.24米。经赤城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缆总价值为人民币1.96万元。 该院案管中心受理这起涉嫌破坏电力设备一案时,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未对作案工具(蓝黑色)面包车办理扣押手续,却对犯罪嫌疑人盗割电缆办理了扣押手续。对照《赤城县人民检察院赃款、赃物管理制度》,该院案管中心建议公安机关将被盗电缆拍照即可,被盗电缆应以最快速度返还给施工方,避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更大的损失。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扣押该案作案工具(蓝黑色)面包车。既维护了被害方合法权益,又依法纠错,夯实了证据链条。 面对施工方负责人的感激,该院案件管理中心中心主任张翠云深有感触,在工作日志上写道:无论化解矛盾还是解决问题,只有把群众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儿,才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这是做好案管工作最有效的工作方法。 通过推行“涉案款物”网上同步监管,案管中心共对37.12万元涉案款和56件涉案物的扣押、接收、入库、保管、移交、处理等环节进行了严格检查催办,切实维护了“涉案款物”案件当事人的利益。 “把数据‘晒出来’让群众少跑腿” “县检察院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拓宽检务公开发布渠道,自觉把数据‘晒’出来,让群众少跑腿的做法,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赞誉!”张家口市委第五督导组组长董飞督导检查“司法公开”工作时,对赤城县检察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为进一步提供优质的司法便民服务,该院在“检务公开”大厅设置了触摸查询机,来访群众“触手可及”,显示大屏视频界面便会显示出“检察职能”、“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案件信息公开”等四个版块。其中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接入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重点设置了“检务公开”、“权利义务告知”、“检察职能”、“来访须知”、“办事指南”等栏目。检务公开大厅信息化建设架起检民网络“连心桥”,赢得了群众好评。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该院已通过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169条、法律文书59份、重大案件信息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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