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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崇礼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张家口市崇礼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城区内的违章建设、私搭乱建及 堆放杂物进行集中拆除清理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创城和整治“双违”工作,将对城区内的违章建设,私搭乱建及堆放杂物进行集中拆除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和《河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22条的有关规定,对城区内的违法建设、私搭乱建及堆放的杂物,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清理,逾期不拆除、不清理的,将依法予以拆除、清理。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崇礼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张家口市崇礼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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